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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贡市直公务员公开遴选复习用书有哪些

2022-07-07 14:46:2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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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四川市直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于7月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集中发布,共有19个市州参加本次集中遴选与选调招录,笔试于7月30日集中举行,报名时间集中在7月4日-13日,报名可通过官网、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具体见各地市公告。

▼▼四川市直机关遴选公告|职位表|报名▼▼

  ——四川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时间——

地区 人数 报名 报名时间
巴中 48 考生之家 7月4日-11日
达州 38 考生之家 7月4日-10日
广元 49 广元人事考试网 7月4日-13日
广安 31 现场报名 7月4日-12日
凉山 56 邮件/现场报名 7月4日-13日
攀枝花 30 详见公告 7月4日-14日
宜宾 73 宜宾人事考试网 7月4日-10日
成都 89 成都考试网 7月4日-11日
自贡 71 详见公告 7月4日-14日
资阳 14 资阳人事考试网 7月4日-13日
德阳 26 详见公告 7月4日-12日
泸州 13 泸州人事考试网 7月4日-11日
阿坝 58 考生之家 7月4日-11日
甘孜 77 甘孜人事考试网 7月4日-10日
内江 22 内江人事考试网 7月4日-13日
雅安 25 详见公告 7月4日-13日
乐山 73 乐山人事考试网 7月4日-11日
遂宁 37 详见公告 7月4日-10日
眉山 43 眉山人事考试网 7月4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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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条件(以成都为例)——

  (一)报名范围

  市级部门遴选职位:成都市内各区(市)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区(市)县纪委监委考调职位: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市)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6.年龄3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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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四川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报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2年8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川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笔试备考——

一、【背景材料】

优化公证服务是深化配送服务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经营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便人民生活、促进服务经济社会优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完善机制,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地造福企业和人民,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地造福企业和人民的意见》。五月十九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最近将以司法部的名义正式发布。

二、【解读分析】

为了解决办理公证的困难、复杂、缓慢问题,促进公证工作方便人民,考虑到公证服务的特点,一方面要保留合理的证明材料,避免为不真实、不合法的证明事项出具公证书。同时,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减轻或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意见》主要提出了减少公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四项措施。

第一,全面实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公证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实行清单制,坚决清理没有明确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不必要证明材料。任何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明和部门间信息共享验证的证明材料,不得让当事人重复提供,杜绝循环证明和不必要的证明。梳理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明确的高频公证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清单,在今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示。8月底前,司法部和公证协会将向社会公布这些高频公证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和增加。

第二,加快数据共享。依托国家综合政府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公证所需数据共享和在线查询验证。目前,许多办理公证所需的数据,如人口基本信息、婚姻状况、收养、房地产登记、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公积金、企业登记等。,可以通过共享政府信息资源获得,当事人不能再提供。加快公证行业内部调查和证书使用部门之间的数据应用,扩大电子公证书与使用部门的对接范围。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大部分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仲裁、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房地产登记等部门和机构的发送、查询和对接。2022年,所有公证机构都要完成对接工作,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验证手段,让数据多跑,让群众少跑腿。

第三,实行一次性通知制度。公证机构必须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减少现场排队时间和往返公证机构的次数。办理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包括注意事项,一次通知当事人,避免当事人反复跑步,让他们知道怎么做。

第四,探索实施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有针对性地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率高或难以获得的公证事项,实行通知承诺制,企业和群众不再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该工作将由省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当地通知承诺的范围,并于2021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在实行通知承诺制度的同时,司法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将公证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的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记录中,并依法与有关部门共享并向社会公布。一旦做出虚假承诺,相关主体不得再次适用公证材料的通知承诺制度。这一方面保证了减少证明,另一方面也保证了通知承诺的真实性。

(编辑:Libi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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